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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在公示期內(2019年1月11日-2018年1月17日)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 沅陵縣成瑞祥粉體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產2000噸有機硅橡膠項目 |
建設地點 | 沅陵縣工業集中區 |
建設單位 | 沅陵縣成瑞祥粉體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湖南綠鴻環境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
項目概況 | 沅陵縣成瑞祥粉體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擬在沅陵縣工業集中區公司現有廠區內預留的4號生產廠房實施年產2000噸有機硅橡膠項目。4號生產廠房總建筑面積960m2。主要建設一條雙組分灌封膠生產線,一條單組份硅酮密封膠生產線,并新建一棟實驗樓(該實驗室僅進行原料質檢、產品質檢、原料配比研發,研發過程不調整原輔材料種類;測試過程均為物理檢測過程,不使用化學藥劑)。原輔材料及成品存放區依托公司現有3號廠房,辦公生活設施與公用工程供電、給排水、消防等依托公司已建成設施,環保工程則進行配套建設。該項目建成后,公司不新增用地,新增產品方案為年產有機硅橡膠2000噸,其中單組份硅酮密封膠420t/a、雙組分灌封膠A組分(主劑)1500t/a與B組分(固化劑)80t/a。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1.施工期環境影響。嚴格落實施工期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加強施工期環境管理,文明施工,減小噪聲和揚塵污染。 |
2.廢氣污染影響。該項目真空捏合、高速分散工序等產生的有機工藝廢氣分別經收集采用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通過一根15m高的排氣筒排放,確保外排廢氣中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符合《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中表4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加強生產車間無組織廢氣排放管理。強化生產裝置、儲罐裝置的密閉性操作管理,定期對設備、管道、閥門等進行維護和管理,杜絕生產過程中的“跑、冒、滴、漏”,并在生產車間設置機械通風措施、外圍設置100m的衛生防護距離等,確保無組織排放廠界顆粒物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表2之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臭氣濃度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表1新擴改建二級標準要求。 | |
3.廢水污染影響。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則布設廠區排水管網。該項目無生產工藝廢水排放,設備冷卻水經冷卻水循環系統循環回用,不外排;車間地面清潔廢水與員工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表4之三級標準和沅陵縣工業集中區污水處理廠接管水質要求后排至工業集中區污水管網,再進入工業集中區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外排藍溪河。 | |
4.固體廢物污染影響。按照“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原則,對固體廢物進行分類收集、處理和處置。該項目產生的廢膠、廢活性炭等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的廢物,其污染防治須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危險廢物管理的有關規定,送有資質的單位處理處置;廢包裝材料等一般工業固廢經收集后交由供貨商回收或外售綜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工業集中區環衛部門統一處理。廠內危險廢物、一般工業固廢暫存應分別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單、《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單要求。 | |
5.噪聲污染影響。采取優化生產車間設備工藝平面布局,優選低噪聲生產設備,對高噪設備采取隔聲、消聲、減振等措施,確保廠界噪聲達標。 | |
6.其他。嚴格落實《報告表》提出的風險防范措施,強化應急管理。按要求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向環保部門備案。配備專職環保管理人員,建立健全環境管理制度,加強環保設施管理和日常維護,嚴防環境污染事故發生。 |